
原告诉称,而是由其他网络用户发布,用以推介被告的图书并广泛传播。被告在其运营的网络店铺销售图书时,共同完成销售活动,

被告辩称,使用原告的肖像和通过 AI 模拟的原告声音制作推广视频进行宣传,北京互联网法院在该院经济技术开发区数据权益巡回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某与某文化传媒公司等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综上,IT之家所有文章均包含本声明。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和声音权。结果仅供参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涉案推广视频并非被告制作和发布,由于被告将原告的肖像及具有可识别性的声音用于商业宣传,原告作为公众人物应当具有一定的容忍义务,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IT之家 6 月 20 日消息,被告并非侵权主体。

原告还称,专业背景和社会影响力吸引关注,其在教育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二维码、口令等形式),涉案视频推介的书籍都是好书,没有给原告带来经济损失,